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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10:20:31 11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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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根据失信行为程度面临取消资格、降低支持经费等后果,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则给予优先支持并优先组织申报烟台、省、国家的科技计划项目。为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龙口市出台《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管理的全过程。

  《办法》明确了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要求科技项目承担主体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相关主体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备案与监督等全过程并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相关信息作为市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加强了全市科技项目申报的规范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升了科技计划项目的诚信环境。

  据了解,龙口市科研诚信管理对象包括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等法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今后龙口市科技局将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行政管理缺位、监督检查不力、不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以及有违规行为的项目主管部门,视情节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阶段性取消推荐项目资格等处理。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作出通报批评、取消项目立项、暂停项目拨款、责成项目主管部门追回已拨项目资金、终止项目执行、5年内或永久性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资格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龙口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通过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将有助于不断净化龙口市的科研环境,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来源:大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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