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开始,江西省鸿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个月内不得在我省参加房屋建筑和工程项目投标,这是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对该劳务公司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实施的联合惩戒。
据了解,江西省鸿鹏建筑劳务公司承接南昌高新区一房地产项目劳务时,将该项目劳务费挪用,导致10个施工班组的126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拖欠金额高达486万余元。该案经南昌高新区人社部门查处后,对方拒不整改,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处理。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公司负责人谢某两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同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省住建厅,要求将江西省鸿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工程建设领域对该公司依法予以惩戒。12月27日,省住建厅下达了《联合惩戒决定书》,给予江西省鸿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限制其在我省参加房屋建筑和工程项目投标3个月的联合惩戒,惩戒期间不得以施工劳务资质承接新的工程。(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