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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10:57:27 135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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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

  一、营口亿安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市场主体全称:营口亿安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11MA10FMKN6N,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治金街龙山里16#3-1-1,法定代表人:赵逸。

  基本案情:2021年5月25日,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工人投诉,称营口亿安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经查,营口亿安水处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张克勤等7人2021年1月至5月份工资13.84万元。2021年5月27日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责令书》,未按规定进行整改。逾期,该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现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二、运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市场主体全称:运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28MAOL843183;地址:运城市夏县裴介镇朱吕村瑞马纸业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刘永军。

  基本案情:2021年6月16日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马念平投诉,称其23人在运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市夏县裴介镇朱吕村瑞马纸业公司院内)务工,拖欠其23人工资180000元。经查,运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马念平等38名农民工工资328814元。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5日向运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夏人社监令字〔2021〕10号),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38名农民工工资328814元,该公司逾期未履行。现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三、芮城县乐雅轩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市场主体全称:芮城县乐雅轩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30MAOKLBX77J;地址:芮城县学张乡集镇派出所对面;法定代表人:雷鹏远。

  基本案情:2021年1月5日,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杜中喜、周兴桥、王凯投诉芮城县乐雅轩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共计33568元。经查,芮城县乐雅轩家具有限公司拖欠杜中喜4368元工资、周兴桥16600元工资、王凯12600元工资。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该单位送达了《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芮人社监令字〔2021〕1号),责令其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杜中喜、周兴桥、王凯三人的工资,共计33568元。该单位将拖欠杜中喜的4368元全额支付,拖欠周兴桥、王凯的工资逾期未支付。现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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