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37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现代渔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促进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水产品是深受老百姓喜爱的重要“菜篮子”产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产养殖业发展。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殷切期望我省要大力发展特色水产业。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对新时代发展现代渔业作出了顶层设计,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新安排。
江苏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区域内水域滩涂资源丰富,是我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发展现代渔业摆上重要位置,2013年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工作会议,2014年印发《关于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抓好现代渔业作为保障市场供应、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9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90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84万吨,渔业产值1741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五和第一,其中淡水渔业产值连续30多年位居全国第一。重点培育了河蟹、小龙虾、青虾、罗氏沼虾、河豚鱼、紫菜、文蛤、观赏鱼等一批主导品种和优势产业,形成了养捕加、产供销为一体的发展格局和江苏独具特色的“虾蟹经济”。
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全国其他省份一样,我省水产市场供应状况已经从缺“鱼”向富“鱼”转变,老百姓对水产品的需求已经从“吃鱼难”向“吃好鱼”转变。同时,我省渔业发展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的瓶颈限制、生产空间的调整压缩、基础设施的投入短缺、产业发展的融合不足等诸多短板弱项,迫切需要在渔业发展的政策设计、空间布局、产业结构、模式路径等方面作出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可谓是正当其时、意义深远,必将有力推动江苏现代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现代渔业建设的目标任务《意见》提出,江苏现代渔业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为引领,以渔业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加快构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努力推动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
到2025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900万亩左右,水产品产量保持在480万吨以上,渔业经济总产值达4200亿元。全省渔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发展机制更为健全,保供增收更加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达到先进水平。江苏渔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三、《意见》的架构和重要举措《意见》共5个部分、14条具体的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优化完善渔业空间布局。第三部分是加快转变渔业生产方式。第四部分是不断夯实产业发展能力。第五部分是着力提升组织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了下一步发展现代渔业的三个重要举措:
(一)保障生产空间,这是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主要是: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在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的基础上,优化完善渔业生产布局,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构建沿江地区建设特色渔业示范带、沿海地区建设规模渔业产业带、太湖流域地区建设渔业绿色发展先导区、里下河地区建设生态渔业拓展区、“都市圈”休闲渔业集聚区等江苏“两带三区”渔业发展新格局。重点要加快海洋渔业发展,形成覆盖“潮上带、潮间带和潮下带”的海水养殖立体发展体系,支持开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推动远洋渔业发展。
(二)转变生产方式,这是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主要是:加强渔港经济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渔业智能化装备水平;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制订出台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推进大水面渔业生态增养殖,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县。
(三)提升保障水平,这是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主要是:把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内容,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池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稻田综合种养和海洋渔业发展;加强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稳定各级渔政执法机构,为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细化渔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政策举措,坚持“疫情防控、稳产保供”两手抓,重点做好“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努力推动渔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在拓展渔业新业态、深挖潜力上做“加法”。在内陆推动池塘健康养殖。巩固提升特色水产养殖,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力争未来3年每年全省新增面积100万亩、2022年达450万亩。在湖泊推动生态渔业发展。出台专项规划,发展大水面增养殖,探索推广太湖“不投饵料、人放天养”的湖泊渔业转型升级新路子。在海洋发展立体养殖。提升潮上带池塘养殖能力,稳定潮间带贝藻类养殖面积,拓展潮下带渔业发展空间。支持开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试验,探索开展深水抗风浪网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积极推动远洋渔业发展。
二是在发展生态渔业、推动节能减排上做“减法”。依法制定颁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动13个设区市和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2020年底前颁布出台。在基本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保障养殖生产空间的基础上,坚决压减限养区、禁养区的水产养殖。加强综合整治。制定出台全国首个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在提升养殖尾水处理水平的同时,建立形成倒逼机制,逐步淘汰养殖密度高、尾水处理程度低的方式模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强长江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长江禁捕管理秩序。
三是在推进产业融合、提升发展水平上做“乘法”。加快培育新型渔业经营主体。探索完善水面流转经营机制,鼓励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托管和入股等方式依法有序流转水面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水产养殖。强化三产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养殖产品加工流通,支持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引导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区域发展旅游观光等休闲渔业。强化特色品牌建设。加大河蟹、小龙虾等特色水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打造全国和区域优质特色水产品品牌,鼓励发展“互联网+”新型营销业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养殖尾水处理、种业自主创新、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水产养殖关键、前沿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养殖技术模式集成和示范推广。
四是在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着力消除隐患上做“除法”。围绕“当下改”。大力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捕行为,突出查处通讯导航安全设备不全、故意关闭行为,整治船员不持证上岗等,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下降。对沿海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进行持续督导,确保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实现闭环管理。围绕“长久立”。提请省政府出台加快渔港渔船综合治理意见,进一步压实县乡责任,推动建立渔港管理“港长制”、渔船属地管理乡(镇)长负责制、网格化管理、渔船出海登记制度。建立常态化约谈、通报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围绕“强管控”。与应急、海事、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部门建立更紧密的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实施驻港综合管理,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形成管控合力。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及浮子筏、高速艇违法建造窝点,加强渔业事故多发水域管控和事故(险情)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