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黑龙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该《通知》包含多项新规,旨在以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苛的“信用门槛”,规范和约束房地产企业行为,营造房地产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开发企业实行“两等四级”信用评价
《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A、B两等和AAA、AA、A、B四级进行信用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存在一房多售、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烂尾等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与信用等级评价。
以信用等级为依据,对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在项目资本金、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
购置开发项目用地须以自有资金
《通知》要求,建立开发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置开发项目用地。企业在参与招拍挂前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否则自动放弃开发用地中标资格。
相关部门严格对企业购置土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企业参加土地招拍挂。
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进行开发建设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与该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协调一致,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进行开发建设。
项目资本金实行差异化监管
《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项目资本金制度,按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AAA级企业按照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成本的10%进行监管,AA级企业15%,A级企业20%,B级企业25%,其余企业按30%进行监管。
资本金监管在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启动,按照完成工程基础、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个节点分期返还。
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标准
《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新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的,多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时、高层楼房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二时准予预售。
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
《通知》要求,加大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巡检巡查力度,对超资质开发、无预售许可销售、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逾期未回迁安置等违法违规企业以及存在开发项目烂尾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停止网签、预售等措施进行限制。对于存在烂尾、逾期未回迁安置等问题的企业,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完毕前禁止新项目开发建设。(来源:新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