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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8621名严重交通违法人进入失信“黑名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09:59:07 99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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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8621名严重交通违法人进入失信“黑名单”

    9月23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截至9月20日,广元交警支队今年已在公安部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了8621名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员的名单,同时也被推送至“信用中国网”、“122交通网”进入了失信“黑名单”。

  据了解,此次广元交警支队公开公示的8621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中,严重违法有6576名,满12分降级有2013名,死亡事故承担责任有28名,考试舞弊有4人。目前这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已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并被直接推送至相关部门与个人信用挂钩。

  广元交警告诫广大驾驶员,要想不被公开公示从而影响个人信用,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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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

  1、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2、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4、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5、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6、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7、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8、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9、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10、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11、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1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13、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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