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各省市企业失信情况
核心提示:为了探索各地企业失信情况,促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本文依据多年企业大数据资源的积累和技术储备,对全国失信黑名单企业的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在2014年正式出台全国性的顶层设计文件,将其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近4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很多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政府对信用体系越发重视,强力推行征信系统建设,并在全国联网运行,成为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征信系统。
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遍地开花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对失信企业进行重点关注。目前我国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的企业失信现象比较普遍,并且高发频发的态势未能得到根本性遏制。企业一旦失信,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在参与各类资质评审、政府扶持项目申报、政府招标投标、企业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很大制约,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进而引发系列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对于一个城市整体而言,失信企业越多,政府投入的管理和服务成本也就越高,也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探索各地企业失信情况,促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本文依据多年企业大数据资源的积累和技术储备,对全国失信黑名单企业的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全国失信黑名单涉及企业数量54.9万家,失信黑名单企业占全国在营企业比例为1.3%。
省、直辖市企业失信分析:江苏、河北、浙江失信黑名单企业量/比例均位于前列
分析31个省、直辖市(27个省份+ 4个直辖市),共涉及失信黑名单企业量约54.9万家,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为1.3%。
31省、直辖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及比例分布
从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来看,江苏省 “遥遥领先”,约为第二名河北省的2倍,前5名后续排名依次为浙江省、广东省和山东省。
从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来看,排名前五依次为: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福建省,均高于全国水平1.30%。除此之外,高于全国水平的,还有重庆、天津两个直辖市。
以上两个指标,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全部“上榜”。 广东省虽然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较多,但其所占省内企业的比重较低;与之相反的为宁夏,虽然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不多,但所占省内企业的比重却较高。
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较低的省份有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吉林省、陕西省。
重点城市企业失信分析:石家庄、宁波和南京失信黑名单企业量/比例均位于前列
分析32个重点城市(27个省会城市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和深圳市),共涉及失信黑名单企业量约15.7万家,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为1.34%。
32个重点城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及比例分布
32个重点城市中,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最多的前5名为石家庄、南京、深圳、广州和宁波;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前5名为:石家庄、银川、宁波、南京和南昌:其中,石家庄、宁波和南京二者兼具。
失信黑名单企业平均比例高于1.34%的城市,还有乌鲁木齐、沈阳、杭州、大连、哈尔滨和济南。广州和深圳虽然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偏多,但其失信黑名单企业所占总体比重较低;反之,银川的失信黑名单企业占总体比重较高。
32个重点城市汇总,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较低的五个城市为:长春、拉萨、深圳、长沙、呼和浩特。
地级市企业失信分析:无锡、徐州、泰州、邯郸失信黑名单企业量/比例均位于前列
从全国334个地级市/自治州等城市中,除重点城市(27个省会+5个单列市)共有302个地级市,其中299个地区均存在失信黑名单企业,无失信黑名单企业的3个地区为:三沙市、阿里地区、果洛藏族自治州,其在营企业数量分别约为:40余家,1400余家,1450余家。
对这302个城市进行分析,共涉及失信黑名单企业量约33.4万家,同时各城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为1.23%。
通过对地级市失信黑名单企业量统计得知:地级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最多的10个城市为:无锡、苏州、徐州、泰州、邯郸、镇江、盐城、温州和金华。
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TOP50区域分布
由上图可得出,地级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TOP50中涉及到的主要有江苏、浙江、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和贵州;其中,江苏省所涉及到的城市最多,全省13个城市中, 12个城市均列入其中(南京在省会城市中排名也相对靠前),再次印证江苏省所涉及的失信黑名单企业在31个省中的数量之最;其次是河北有10个地级市进入TOP50,山东有9个城市,浙江有6个城市,广东有4个城市,福建和河南各有3个城市,安徽、湖北和贵州各1个城市。
通过对地级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分析统计得知: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最高的10个城市为:泰州、镇江、无锡、徐州、邯郸、连云港、秦皇岛、宿迁、淮安和衡水。
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TOP50区域分布
由上图可得出,地级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比例TOP50中涉及到的主要有江苏、河北、浙江、河南、福建、山东、广东、安徽、四川、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中,江苏省所涉及到的城市最多,全省13个城市中, 12个城市均列入其中(南京在省会城市中排名也相对靠前);其次是河北有10个地级市进入top50,浙江有6个城市,河南有6个城市,福建有4个城市,山东有3个城市,广东和安徽各有2个城市,宁夏、四川、新疆、广西和内蒙古各有1个城市。
(注:文中涉及数据,来自于整合的国家部委级门户网站公示数据,即各省市上报汇总后统一发布的结果,在此不单独统计各省市级渠道发布数据。)(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