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华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加力提效,放管结合,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五年来,全市共实施政府采购预算334亿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303亿元,节约资金31亿元。
深化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印发《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所有项目类政府采购在实施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公布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客观评分项得分,并推进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推行履约验收结果、合同以及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果公开。
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提升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
按照“一次认证、自主登记、分步维护、互认共享”原则,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按照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推进政采云平台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购均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标”模式,实现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次不用跑”。
深化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提升供应商履约能力
巩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举措,继续实施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等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履约保函服务。积极推广预付款保函,确保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落实到位,预付款不低于30%。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借助“政采贷”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开展政府采购全链条监管,促进供应商公平竞争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定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分散的禁止性规定进行梳理、细化,为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设立“高压线”,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供应商诚信管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信用互评和监督制约,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实现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严格执行《金华市本级预算单位操作规则》,通过事中抽查招标文件,对不合理条款发出提示函,事后强化对代理机构的检查及处理。(来源:金华市信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