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引导广大饭店业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扩大优质供给。其中,制止餐饮浪费被纳入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国家标准。
“反食品浪费”的规则体系,正在建构和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为发端,随后自上而下一整套法律法规在相关领域迅速跟进落地。时至今日,广义的“立法”工作,已经推进到了“标准化操作规范”的层面。《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的制定,以“信用等级”维度的奖惩,倒逼饭店从业者履行厉行节约的社会责任,这是一个“由外力约束通往自觉自律”的必然过程。
反对和防范食品浪费,无疑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横向比较而言,在此事项上,法律对于公民个体,更多是“道德倡导”;而对于经营主体,则制定了具体的执法惩戒。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就是一个很好用的抓手,也是“制止餐饮浪费”极其重要的补充性规束力量。当然,这套权责因果对应关系,也是内在逻辑自洽的。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就是提倡绿色低碳、环境友好的。饭店尤其是高端饭店,本身就扮演着“先进生活方式”示范者、引领者的角色。既然如此,其制止餐饮浪费的能力与贡献,理应在信用等级中有所体现。而这,于公众而言,也是极有意义的消费决策参照。
当那些能有效制止餐饮浪费的饭店得到更好的信用评级,那么相应的,其便更可能获得宝贵的资金资源、市场资源,也更可能得到顾客的青睐。换个角度理解,这其实是一场双向奔赴、正向循环:职能部门通过“评级”激励了饭店,而消费者则用“购买力”奖励了饭店——认真落实制止食品浪费政策,因之给相关饭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可以预见的是,这必将引领全行业更好实现绿色转型升级。(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