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现在我们又可以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了。今后,我们一定倍加珍惜企业信用。”3月24日,谈起政府部门帮助恢复企业信用的优质服务,鞍山某建筑装饰企业负责人连声道谢。
原来,该企业由于存在多项行政处罚被列入信用严重关注名单,生产经营因此受到影响。鞍山市发改委信用科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积极指导企业履行相关义务。企业被移出该名单后,问题得到迅速解决。
作为东北地区首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鞍山市始终坚持“以诚立市、以信筑城”,把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擦亮城市守信践诺“金字招牌”,为全面振兴新突破赋能。2022年,鞍山市在国家地级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排名位列全省第一。
为进一步给信用联合奖惩精细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近日,鞍山市发改委组织全市41个部门共同编制印发了《鞍山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2023版)》和《鞍山市联合奖惩行为清单(2023版)》,进一步规范细化联合奖惩措施、明确联合奖惩行为认定,全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我们出台的‘双清单’是基于国家42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具体实际形成的,共梳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980条、具体守信和失信行为清单96条。”鞍山市发改委信用科科长李艳丽说,根据两部清单,全市各相关单位将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守信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等失信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据介绍,鞍山市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给予在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等便利,在价格执法检查中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政府招拍挂供应土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等激励。
与此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将依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限制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行业,限制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惩戒。(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