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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信用办、衢州市营商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迭代提升信用“531X”工程,我委牵头起草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本文件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