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词
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源点信用系统梳理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们带来的信用建议和提案,形成下列备受关注的信用热点 ↓↓↓
加快社会信用立法,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
优化融资信用服务,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构建全链条信用监管,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动信用建设惠企便民
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深化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提高征信服务质量,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加大诚信文化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民进中央:
细化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监管、社会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将托育机构运行全流程进行公开透明的公示,开展托育机构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许连红:
倡导家政服务公司实行员工制管理,改善其居住条件,提高社会保障福利待遇,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向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建立护工护理人员信用档案,有条件的可推出“家政服务人员信用”APP,经授权后可查看从业者的信用记录等,并实行“红黑榜”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训。
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
适时考虑简并增值税退税种类,取消出口环节退税并实行统一留抵退税制度,将原在出口环节退付的税款改由在留抵退税环节退还企业,对纳税信用等级良好、无税务违法违规记录的实体经济企业直接退还增值税,无须再履行额外审批程序。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缓税政策调整为免税,或针对不同规模企业分步实施免税政策,帮助实体经济尽快恢复。
推动建立国有控股、多方合力的新型企业信用评级公司,提升更高水平开放进程中信用评级国际话语权,以更客观有效的方式为全球市场提供更有声誉和公信力的信用产品及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昝圣达:
完善监管评价要求,引导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研究修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相关监管法规以及监管评价考核机制,通过调整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风险权重、将规上民企信贷增量纳入商业银行监管评价等方式,引导商业银行扩大面向民企发展的信贷业务,将帮扶规上民企发展与发掘自身增长相结合,为规上民企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制定并落实金融机构尽责免责政策,打消金融机构对民企贷款的思想顾虑,真正体现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解决敢贷愿贷问题。同时,还要做到奖罚分明,调动金融机构和人员更好服务民企的主动性。
全国人大代表张学武:
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上市,打造国际领军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提升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一是通过上市,规范公司治理,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二是可以借力资本市场,解决资金难题,有利于企业开展产品、品牌和营销、服务创新,形成新的增长点;三是有利于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优、做强,打造农产品加工业航母,与国际企业竞争。建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确有发展前景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有条件的企业鼓励支持其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
建议国家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实体企业将适合通过“互联网+”就业的工作外包给残疾人个人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逐步将互联网居家自主就业纳入企业按比例就业的范畴,增强实体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动力,扩大残疾人就业项目源。可考虑将安置残疾人互联网自主就业与实体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挂钩,将其作为评定信用等级、修复信用水平的额外参考因素,激励纳税企业重视互联网助残,以实现企业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双赢。
构建反电诈法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优化完善联动治理、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申诉救济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各方责任分工。尽快出台涉诈电话号卡快速处置管理办法,加大对电信卡转售、出租用于电信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
构建互联网企业和通信行业反诈同步治理体系。将现有互联网账号通过手机号码注册和核验为主模式调整为身份证号码注册核验,解除互联网账号实名制依托手机号码实名制的现状。依法要求互联网企业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持续核验。
构建社会征信联合惩戒体系。加快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涉诈“黑名单”“灰名单”制度,形成统一的“涉诈征信惩戒库”和实名认证、反欺诈信息验证服务,向全行业全社会开放能力,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个人和单位同步开展征信惩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综合措施,形成“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黄东红:
加快优化顶层设计,加快出台社会信用法,完善信用法律体系。强化分类指导,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融合部门行业数据,破解条块分割局面;完善分级评价体系。设计全国统一的分级分类评价方案,制定统一转换标准,强化一盘棋格局。合理衔接违法与失信,严格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尽快废止与法律法规冲突、违背政策文件的信用“黑名单”或“红黑榜”,确保过惩相当;推进信用数据融合。从信息征集、加工、使用和披露等信用运转全过程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经营服务全流程入手,建立统一的信用准入、信用技术、信用安全、信用监管等标准。建立更为精准的奖惩机制和实施细则,杜绝清单外惩戒。
全国政协委员林龙安:
应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建立惩戒体系,争取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问题;加大恶意拖延、逃避执行的惩处力度;优化执行措施,建立执行协调机制,以盘活不良资产为目标,实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共赢。
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问题,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体系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需形成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档案,对失信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管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李瑶:
要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大力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违诺行为;搭建政策、融资、信用、人才、法律、技术、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有效破解“急难愁盼”关键问题。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她建议政金企协同发力,通过指导、培训、整合、包装等途径解决项目荒问题;整合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和数据,搭建高效实用的民企信用信息系统,解决民营企业缺信用问题;多措并举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政策实施在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者、市场主体之间高效贯通,务求实效。
全国政协委员张奎:
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予以明确,将“三个统筹”和拟定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以及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征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信用评级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予以明确。
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
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应当聚焦盘活问题房企的存量资产,通过隔离“问题房企”和“优质资产”,控制产品风险;适度放松对发行主体的资信要求,强化资产质量、弱化企业信用,压实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合理设置信用防火墙。
全国政协委员杨光:
要强化统筹、补足短板,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探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采取供需对接、定向培养等方式,为企业输送专技人才。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技术流”信用评价体系,为轻资产、高风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在推动东西部协同创新上,积极推动西部地区企业、科研院校与东部地区开展科技资源、技术成果供需对接;采取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园区),打造“注册在本地、孵化在异地、回流本土产业化”的“飞地孵化器”等合作模式。
个体工商户普遍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面临无法清偿的大额债务时难以为继,更需要稳妥有效的市场退出和破产保护机制,从而对个体工商户和债权人都能够形成有效制度保护,确保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稳定。就破产重整而言,应当允许个体工商户实施破产重整,并参考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破产重整程序。就责任人信用记录机制而言,对个体工商户破产中的违法违规责任人设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借鉴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规则,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来源:源点cr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