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用心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持续健全完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随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各项制度,加快构建信用监管,通过实施守信企业正面激励机制、持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信用共治共享机制等“五项”机制,加大信用服务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国家和自治区专利奖、政府质量奖、“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的培育和申报,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信用良好、主导制定先进技术标准的企业实施“容缺受理”、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
同时,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开展容缺信用修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地址失联等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已纠正违法行为后,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后,不再提供额外材料,直接申请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打造“四个一”(一键推送、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张流程)信用修复服务模式,帮扶企业修复信用。
此外,实行轻微差错免列异、列严。企业公示信息存在轻微差异、有证据足以证明企业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经提醒指导,及时改正的,实行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失联企业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提示等方式,指导企业完成变更登记,暂缓列异、列严。并编制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严格控制惩戒内容,做到“清单之外无惩戒”。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开发建成“丝路有信”新疆企业信用码系统,打造市场主体“一企一码”,将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逐步形成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来源:乌鲁木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