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城市围绕筑基、建章、分类、赋能“四步走”,建立健全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构建起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服务链。
一是抓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基础工作。按照《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抓好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确保各类公共信用信息产生后,数据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抓好纳税、社保、公积金、供水、供电、供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做好信息化系统的数据流转和互联互通,推进信用数据全量标准化归集。目前,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2.2亿条。
二是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制订出台了《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信用监管工作进行总体布局,明确信用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事项、各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进度节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制订出台各行业领域详细具体的信用监管(评价)制度,对各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结果运用、信用承诺格式等进行逐一规范,为顺利开展信用监管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目前,已在校外机构、安全生产、法律服务等53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起信用监管机制,组织各类市场主体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27600份。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及差异化监管。依据行业监管制度,详细制订出各行业领域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科学设置信用评价分类。对全市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对象,统一按照“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划分四个类别,行业领域根据实际,对四大类别进行细化分级。依据分类严格开展好差异化监管工作,各行业领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以信用评价分类为依据,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目前,全市已对18174个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类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采取“非请勿扰”的诚信监管方式,对信用等级低的市场主体采取从严管理,提高检查频次的监管方式。
四是应用赋能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服务链闭环。建立市级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充分发挥信用数据在金融信贷、公共资源获取方面的价值,通过平台授权查询等方式将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及公共信用评价信息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及金融机构共享开放,在金融贷款、评先评优、资金申请、项目申报、政策扶持、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出台81条信用激励措施,赋能形成信用监管应用服务链。目前,在融资贷款上,已为全市317家诚信市场主体,成功授信146.81亿。(来源:诸城市社会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