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实施信用监管赋能工程,积极打造药品安全信用监管”记者见面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2年以来,宁夏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方面积极探索的信用监管新方法新路径。
据了解,2022年,宁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宁夏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分情况将企业评定划分为4个信用等级,以此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并依托宁夏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开发建设了“一企一档”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在各级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过程中,将发现符合记分处理的情形进行实时“记分”,及时将数据上传到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信用监管系统,再按照一个自然年度企业被记分情况,年底前对当年已检查过的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此外,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会根据前一年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功能和企业信用档案,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会上,宁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2023年1月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做了解读。(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