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华信用对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进行展望,形成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十大展望。
展望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信用措施逐步上升为法规制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的关键一环,社会信用立法过去几年取得积极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草案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省级信用立法的省份多达23个,47部法律和59部行政法规写入信用相关条款。
进入2023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一方面,信用法治建设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草案稿将进一步完善并按流程上报,更多的省份和城市将推出地方信用立法,越来越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写入信用相关条款;另一方面,随着《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印发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展望二:社会信用被纳入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将引领信用经济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社会信用纳入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信用是市场的基石,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此前,信用经济在政策文件中频频出现,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包括深圳前海、济南历下区以及文旅行业等在内的地方和行业围绕信用经济进行了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进入2023年,社会信用被纳入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这一政策红利将引领信用经济发展,预计有越来越多的地区和行业探索发展信用经济,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展望三: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目标将推动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政务诚信建设是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过去几年,中国政务诚信建设呈良好发展态势:《中国政务诚信发展报告(2022)》显示,2016至2021年中国政务诚信发展水平持续向好,中国政务诚信发展指数平均年增长率为11.5%。
刚刚过去的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再次作出部署: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提出,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
进入2023年,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目标将推动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速。
展望四:弘扬诚信文化活动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进入2023年,有关部门将继续组织举办“中国网络诚信大会”“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信文化,全社会诚信意识将进一步增强。
展望五: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将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如在审批服务和证明事项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极大简化了办事程序,其中,愿意公开签署信用承诺书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企业还可享受“容缺受理”等便利,审批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同时,对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了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
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进入2023年,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将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展望六:“信易”工程将会释放更多信用红利
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在于应用。将信用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推动“信易”工程,让诚信主体享受信用红利,拓展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社会化、市场化应用,是信用建设的重要抓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
进入2023年,“信易”工程将会释放更多信用红利。守信者将在金融、消费、交通、旅游、行政审批、医疗卫生、家政养老、图书借阅等生活的方面切实享受到便利或优惠,信用获得感将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在“信易贷”方面,当前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有关部门正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预计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享受到信用贷款红利。
展望七: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有望出炉
推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顶层设计与探索创新地方实践的有机结合,是率先突破重点难点与总结推广优秀经验的有益试验。示范创建工作有效调动了城市积极性,有力推动了信用建设落地生根,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自2015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成功组织了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和直辖市城区在内的113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按照城市自愿申报、第三方中期评估、专家评审等流程共分三批累计产生了6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2022年,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已启动申报和评审工作,预计2023年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将出炉。
展望八:农村信用体系将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1世纪以来连续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村信用体系将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展望九:数字经济引领下信用信息归集将实现质效双升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归集1.6亿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730亿条。“信用中国”网站日查询量突破2亿次;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归集近11亿自然人和7000万市场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归集涉企信息超6.29亿条。
当前,我国正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明确提出,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
进入2023年,数字经济引领下信用信息归集将实现质效双升。
展望十: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作用,离不开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此前,区域信用合作迈出坚实步伐,如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杭州等十城携手开启跨区域城市信用建设战略行动,济南郑州等九城发起成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等。
进入2023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区域合作提出新的要求,预计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来源:新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