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市法院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成效,发布5则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绍兴市中院深入开展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整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净化诉讼环境,切实树立司法权威,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2年1月~11月,绍兴全市法院查处涉虚假诉讼案件556件,查处案件数和查处比例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
绍兴市中院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甄别预警、线索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
同时,该院出台《关于在执行程序的异议之诉案件中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意见》《关于虚假陈述处理的业务提示》等文件,对实务疑难争议问题加强指引。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将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成效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推动主动查、靠前查。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防范打击
针对发案集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绍兴市中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对借贷关系和款项交付存疑的案件,要求出借人本人出庭核实相关情况,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以来,绍兴市中院查处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件255件,占查处案件总数的45.86%。完善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并加强动态管理,累计认定职业放贷人826人。该院强化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新领域新类型虚假诉讼行为的制裁打击,依法查处该类案件50余件。
嵊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劳动仲裁委五部门联合举行《关于防范和制裁劳动争议虚假仲裁、虚假诉讼的协作意见》发布暨专项治理启动仪式。
坚持从严打击,凸显司法权威
绍兴市中院以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为基本原则,做到发现线索,一律严查;妨害司法,一律重罚;涉嫌犯罪,一律移送。该院目前已对当事人适用民事制裁措施329件,民事制裁措施适用率为59.17%。
该院以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等刑事罪名定罪处罚137件,占查处案件总量的24.64%;移送公安机关侦查90件,占查处案件总量的16.19%。
构建联动机制,推动协同治理
绍兴市中院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不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着力健全虚假诉讼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法院主动查处、部门协同治理的常态化联动模式。
绍兴市公检法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活动的实施规程》。
上虞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移送的涉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进行会商。对虚假诉讼失信人员,法院定期通报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纳入党委、政府诚信惩戒体系,进一步提升惩戒效果。
柯桥区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召开“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推进会。在会议现场,绍兴市律师协会柯桥分会与柯桥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签署《诚信诉讼倡议书》。
强化数智赋能,提升工作质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嵊州市人民法院和三门县人民法院,共同开发建设“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实现对涉案人员和案件的虚假诉讼风险的自动标识、自动预警。该应用于2022年7月上线,11月在全省审判管理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并在全省推广上线。
绍兴市中院持续深化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整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