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联合印发《海口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以信用赋能食品安全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该制度共7章24条,明确了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信用分类监管、失信行为的认定、信用修复、信用协同监管等内容,旨在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行业监督管理,引导食品生产和经营者依法诚信从业,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制度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按照属地管理,遵循一户一档,以及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信息产生7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并归入企业信用档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监管实行分级分类,信用等级采取评分方式。各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对食品安全失信对象开展信用约束措施。
近年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和重要着力点。
2022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437家,食品销售单位的风险等级评定调整13547家,并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及依托风险等级比例抽取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