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厅、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结合欠款欠薪“点题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健全三项保障机制,落实四项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通知明确,完善工程款保障机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招标条件备案环节强化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审查,防范无预算上项目、设置霸王条款、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持有条件地区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时,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督促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劳务实名制考勤管理,优化省级实名制平台功能,推行项目考勤闸机直连平台模式,确保人员考勤数据真实性。严厉打击实名制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省曝光,督促限期整改,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新项目接入。强化工资支付保障,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查欠薪欠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