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聚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在去年“涉企保证金由12项减至2项,保留2项中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3%降至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差异化存储模式”基础上再行突破,在全国率先成功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市”,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主要做法
(一)以信用管理和过程监管为核心,构建工程质量管控“123”体系。在全面取消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的基础上,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全过程质量管控和信用管理力度,全面实现保证金“零预留”,质量保修“零风险”目标。一是建立“1个公示”制度,盯紧企业履约难。建立信用状况定期公示制度,对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企业,视为不履行信用承诺,纳入信用管理并定期在湖北信用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鹤峰之窗”公众号等新媒体对企业信用进行定期展播,为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提供依据。二是推行“2个约定”措施,防范保修风险高。在合同书、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细化后的保修内容、保修责任、保修期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约定内容履行保修义务。三是落实“3项保障”机制,破解质量追偿慢。落实工程质量过程监管机制,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施工验收标准;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不履行保修义务施工企业的执法力度;推行工程质量担保保险机制,推行工程综合保险,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二)以信息、信用监管平台为依托,打造农民工工资免存“321”模式。一是依据“3项指标”免存,化解资金占用难题。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首次降为B级后能在20天内修复至A级的视为A级)、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合同额度低于300万元且前一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3项指标中,满足任意一项的企业即可实行免存。二是推行“2类金融产品”兜底,根治企业欠薪顽疾。信用评价在B级或C级,确需缴存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替代保证金现金存储。三是设置“1个缓存期”过渡,破除信用提升短板。对30万元以上、工期三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3个月“缓存期”,作为企业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过渡期”。
二、主要成效
从“涉企保证金最优县市”到“无涉企保证金县市”,鹤峰县为292个项目400家市场取消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8亿元,减少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8.48亿元,为187个项目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0.25亿元,减免工程质量保证金0.67亿元,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达20.2亿。为稳住区域经济大盘作出了有益探索,是“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实践。(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