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眼于让守信主体受到更多信用红利,获得更多公共资源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探索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打造“全覆盖、全联通、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五全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精细化。
“搭”体系,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完善制度,搭建体系。菏泽市率先研发应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一是主体全覆盖。信用指数评价对象覆盖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和评标专家四大市场主体,评价指标设置包含社会信用、招投标信用、跨行业跨区域信用、市场主体相互评价以及第三方机构评价等内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交易工作中落实落地,有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良性发展。二是制度全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菏泽市“信用+交易”实施方案》,《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交易工作中落实落地,有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良性发展。三是评价全方位。坚持“公益”定位。信用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避免由于商业因素的介入影响评价结果,公正性获得市场主体普遍认同。坚持“每日”评价。实现高频更新、动态变化,及时反映各方主体真实信用状况。坚持“智能”运行。采用大数据手段,自动抓取相关信用信息,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评价成本。坚持“免费”服务。信用评价结果免费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收取企业和个人任何费用,真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汇”数据,加强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载体和枢纽的作用。一是建立系统,归集信息。依据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建立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基础信息库和信用档案,将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库。二是明确分类,全程记录。明确分类信用信息记录指标。全面真实记录各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的行为,明确失信行为类别、名称等内容。及时公开交易主体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并为社会各界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阅功能。三是拓展渠道,信息共享。围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对接“信用山东”“信用菏泽”“菏泽市联合惩戒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全联通”,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信用数据交互共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数据“聚通用”能力和水平。
“用”信息,打造五全服务新格局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领域的应用,打造“信用+交易”五全服务新格局。一是施行信用承诺,去除交易“门槛”。在平台注册的交易主体在签订《信用承诺书》的前提下以承诺方式简化审批准入,去除交易“门槛”。信用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查验的重要依据,若承诺事项不实,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22年8月底,市场主体已签署《信用承诺书》9395份。二是打破“数据壁垒”,便民利企“零距离”。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减程序、减要件、减时限、减环节,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基础上进行动态管护,通过 “最多录一次”“反复调用”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三是简化证明材料,按下交易“快捷键”。整合涉及多部门资质资格证明事项等共性材料,供应商依规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通过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交易活动“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四是数据交互共享,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息嵌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等交易活动全过程,对诚实守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给予适当鼓励,对失信市场主体、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五是激励科学公正,优质企业“冲上榜”。信用评价机制对中小企业、本地外地企业一视同仁,动态反映交易主体信誉情况并每日更新数据,使企业信用与中标结果紧密挂钩,使“口碑好、服务优、信誉良”的各类企业在评标中脱颖而出,促进企业管理升级。六是形成良性循环,净化营商“大生态”。通过全方位、全覆盖推广使用信用信息,扭转企业从业观念,使信用差、业绩劣的企业逐步淡出市场,建立了诚信竞争良性循环机制,优化了营商环境,打造了菏泽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生态。(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