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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审批” 保障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09:24:27 12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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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审批” 保障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通过创新审批方式,深化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提速增效。日前,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创新举措。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信用”挂钩制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信用化处理,将审批与信用深度绑定。任城区结合审批实际,对每个审批事项所需材料是否可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模拟审批”或“告知承诺制审批”进行明确。企业根据不同信用等级享受不同审批服务,“信用良好”等级,可享受最高容缺服务;“信用一般”等级,可有条件享受“容缺”及“告知承诺制审批”,但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信用较差”等级,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包括撤销原行政许可、暂停该审批事项办理、暂停审批新项目等,通过审批与信用直接挂钩,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信用审批”工作推行以来,任城区已为57家企业办理了“容缺审批”,为16家企业办理了“模拟审批”,为168个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了“告知承诺制审批”,材料按期补正率达到96.8%,逾期未能补正的均通过信用惩戒进行了信用修复。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库,全过程记录企业审批信用。为保证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任城区开发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库,为每个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申请人每完成一次事项办理(包括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即产生一条信用记录,通过科学制定信用量化算法,可生成申请人信用积分,并以此划分信用等级。截止目前,已为200余家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产生信用记录600余条,企业信用实现了量化管理,可真实记录企业诚信行为,为转变审批模式奠定了基础。

  加强审管联动,实行“信用惩戒”。依托审管互动平台,加强审管联动,按照“审管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深入推进信用审批工作,申请人办理“容缺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后信用管理由审批部门负责,如出现失信行为,在进行信用减分或降级的同时,根据相应情形进行惩戒并推送至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申请人办理“告知承诺制审批”,信用管理由监管部门负责,如出现失信行为,由监管部门通过审管平台进行反馈,按照联合惩戒原则予以信用惩戒。实行“信用惩戒”工作以来,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监管部门已对8家企业失信行为进行了联合惩戒,有力规范了企业的报建和承诺履约行为。

  诚信市场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审批”,可以极大增强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让守信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更快发展速度,让失信企业受到应有惩戒,增强规则意识,转变发展理念,保障建筑市场环境向着更加健康有序方向发展。(来源: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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