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信用监管、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和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2021 年,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参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析指标,对近 6 万家电力企业从总体信用状况、持证企业类别、派出机构辖区、电力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等多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形成《电力行业信用状况年度分析报告(2022)》(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所采取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析指标主要反映受评主体经营能力和守信状况,以及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不良记录状况。按评价得分确定为优级、良级、中级和差级四个类别。优级企业综合实力和发展创新能力强,且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但可能存在与主营业务相关性不高的负面记录;良级企业综合实力和发展创新能力较好,且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但存在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合同违约等负面记录;中级企业负面记录情形较多,但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差级企业多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和税收领域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电力行业信用状况总体良好,优良级企业占比高。从信用信息归集情况看,优级和良级企业 56540 家,占比约 95%;差级企业 1110 家,占比约 1.9%。电力主营业务所涉行政处罚、合同违约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不良信息相对较少。行政处罚主要是交通、卫生健康、水务管理、城市管理等记录,占电力行政处罚的 49%。合同违约主要是因经济纠纷、劳务纠纷等被法院判定为败诉的记录,约占电力合同违约的 78%。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主要是因欠款、拖欠货款,或未支付工程款、保证金等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约占电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99.7%。
相较于电力行业总体水平,持证企业信用状况明显更优。优级和良级企业 44466 家,约占 96%,高于电力行业总体水平 1个百分点;差级企业 602 家,占比 1.3%,优于电力行业总体水平 0.56 个百分点。输电类持证企业全部为优级和良级,没有中级和差级。供电类持证企业优级和良级达到 96.4%,仅有 93 家(约占 3.6%)中级企业和 1 家差级企业(地方供电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发电类持证企业和承装(修、试)类持证企业行政处罚数量合计占持证企业行政处罚数量 98%。承装(修、试)类持证企业占持证企业总数 67%,其合同违约占持证企业合同违约数量近 75%;发电类持证企业占持证企业总数近 28%,其合同违约占持证企业合同违约数量近 24%。发电类持证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约占持证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 55%,承装(修、试)类持证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约占持证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 46%(部分企业同时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派出机构辖区电力企业总体信用状况良好,集中在优级和良级范围内。优级企业数量较多的为华北监管局、南方监管局和山东监管办辖区;占比较高的为福建监管办、江苏监管办、浙江监管办、山东监管办和华东监管局辖区,均超 20%。差级企业数量较多的为东北监管局、华北监管局和华中监管局辖区;占比较高的为贵州监管办、河南监管办和山西监管办辖区,均超 2.8%。大型电力集团总部信用状况良好,其所属个别企业存在失信行为。16 家电力集团及其所属 8356 家企业,优级和良级 8103家,约占 97%,高于电力行业总体水平近 2 个百分点;差级 18家,占比 0.22%,优于电力行业总体水平 1.64 个百分点。集团本部不存在中级和差级状况,而所属企业存在中级和差级状况,涉及 1180条不良信用信息。(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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