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积极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建立和执行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先行建设试点,根据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的全省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标准目录,落实各部门信息归集责任,涉企的省直41个部门、地市政府405个部门、县区政府1809个部门实现了涉企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全覆盖。
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依托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信用中国(黑龙江)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推动实现各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协同监管。截至9月底,全省政府部门共享涉企信息数据719.6万条。
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公示水平。2018年、2019年全省企业年度报告等信用公示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截至9月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756.5万条。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按照《黑龙江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事项目录》,公示共享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全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信息,将相关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1.3万失信被执行人(老赖)、7.4万户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1.7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任职限制。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制定全省统一的部门联查事项清单,开展监管培训,协同省直14个部门对全省10大重点行业中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部门联查。(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