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公司在楼盘推广宣传时擅自使用未经审批的不规范地名。对此,浙江省宁波市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运用信用监管体系护航地名管理工作,多套组合拳助力信用宁波建设。截至目前,90%以上违规案件短时间内得到整改处理,全市形成了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良好地名环境。
创新机制突出“信”字
宁波先后制订出台《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以立法形式将信用管理机制引入地名工作中,将因“擅自使用未经批准地名进行商业推广拒不改正”及“单位或个人擅自在住宅区、建筑物(群)设置违反规定的名称标志行为且拒不改正(含地名标志)、未按要求使用标准地名”等产生的行政处罚记录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部门衔接突出“环”字
地名职能部门主动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协调,民政、发改委、市场监管、大数据、综合执法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协同配合,组建地名监管队伍,创建数字化智慧系统上报违法信息采集机制,形成地名违法案件数字化采集上报、职能部门处罚、大数据推送流转、记入当事企业信用档案并在信用宁波网站公开等信用监管闭环机制。
强化监管突出“效”字
地名监管人员通过综合执法部门的“微信公众号”或“甬城管+”App上报采集案件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综合执法部门派发的案件信息后进行核查,并对照《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条款依法处理,案件处理信息通过省市场监管系统向信用中国(浙江宁波)系统进行数据传送。核实后,登记在该违法法人的处罚信息中,违法信息可随时查询并公开。受行政处罚对象在资金补助、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行政事项中予以核查应用,并有可能受到惩戒限制。(来源:浙江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