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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拟对房产中介行业设信用等级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09:58:41 13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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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拟对房产中介行业设信用等级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起草了《合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中介涉嫌伪造印章、证件

  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

  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接到线索,有中介公司在申请抖音企业商户蓝V认证时提供了虚假的“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该证书核发日期为2021年5月,印章落款为“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专用章”。

  实际上,合肥市于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事项均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单独发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另外根据《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已于2019年2月更名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综上确认该中介公司在抖音申请时提供的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为虚假证书,相关线索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已第一时间上报了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依法调查处理。据了解,企业申请抖音房产中介类蓝V认证时可提供在协会实名登记的公示牌作为凭证材料,上述提供虚假证书的企业并未在协会进行诚信系统登记。

  此外有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反馈,近期有中介从业人员涉嫌伪造印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甚至有诈骗客户购房款的情形。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醒,伪造虚假材料、伪造印章等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希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引以为戒,坚守合法合规底线,诚信经营,强化自律。

  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

  实行动态管理

  此次,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起草《合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将建设完善统一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和发布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在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如实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完成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和公示。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过程中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都会被采集。

  信用信息记录一经认定,将记入其信用档案,信息保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记录信息保留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撤销或修改。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多次失信将被暂停或取消

  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4个等级,按参评机构或人员行业评价得分排序确定。

  对评定等级为A级的,实行行业激励:在实施政府优惠政策及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机构在参与政府采购事项,或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供应商竞争中予以优先推荐;从业人员优先推荐进入国家、省和市(区)相关专家库;在合肥市房产交易大厅公布或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多次失信会导致评定等级低,评为D级的,列入风险提示名单,实行行业惩戒,将被暂停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或暂停从业人员系统权限及从业服务证资格,直至取消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也会被约谈。

  中介机构信用信息记录永久保存并记入信用档案。经评定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平台等进行公示。(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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