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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建立信用监管“烟台路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09:39:59 1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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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建立信用监管“烟台路径”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记者梳理发现,烟台上榜“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2022年将获得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支持,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等国家政策支持。

  信用赋能,烟台不遗余力。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将信用监管作为主攻方向,推进信用风险分类与差异化监管的深度融合,建立信用监管的“烟台路径”,通过搭平台、汇数据、建模型、促应用、抓惩戒、压责任等手段措施,全面提升信用监管精准性、效能化水平。在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中,“山东省烟台市构建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随着信用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烟台企业信用意识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搭建信息归集应用基础平台

  信用监管离不开数据支撑。为有效抓住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应用等环节,烟台市搭建起了以数据为支撑的信用监管基础平台。全方位打造数字市场一体化监管平台,开发建设了烟台市数字市场一体化监管平台。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物价等各业务板块进行整合,建成了集数据采集、处理、交换,风险分析预警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为一体的数字监管平台,初步实现了“执法一本查”“智慧一屏通”“信用一网管”“决策一图清”。

  “平台向上对接省局市场监管基层一体化平台,数据适时推送,向下端口开放到基层监管所一线最小单元,使监管数据上下贯通,实时共享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托全市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对接教育、卫健、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公安等20个其他相关部门数据,全市100余万市场主体信息全部纳入平台,归集各类数据1.2亿多条,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和数据互认。

  同时,烟台市全维度实现了企业信用画像。结合各部门权责清单,联合编制了覆盖46个政府部门的信用数据清单,涉及5033个具体事项,已归集公示各类涉企信用数据186万余条。制定了食品、特种设备监管领域信息归集公示事项清单,明确相关企业信息归集公示事项158项,归集公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许可信息8600多条、监督检查信息5000多条,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8条全部公开、主动曝光,形成了统一的企业信用档案,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目前,全市1788家食品生产企业、510家特种设备获证企业全部完成信用建档并在公示系统进行分类标注。

  全省率先实现“无感式”信用核查

  如何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链条,实现全程信用?容缺受理+承诺践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依法依规加强联合惩戒,这是烟台给出的答案。

  围绕事前监管环节,烟台市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零材料、零流程、零操作的“无感式”信用核查。在食品企业资质核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方面实行“告知承诺”,为全市8000余家企业办理容缺审批业务。引导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主动承诺践诺,参与创建的市场主体总数达到53.2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者发展到1.13万家,示范单位总数由2020年的1400余家发展到1.44万家。在省内率先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围绕企业信用分类和风险线索发现两个核心内容打造信用监管子系统,通过对监管数据的挖掘甄别、研究论证,建立企业“通用+专业”风险分类和预警模型,对企业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去年对占比13.3%的D、E类企业实施全覆盖抽查,对占比8.65%的A类企业“零打扰”,问题发现率由20%提高到54%。通过差异化监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近两年保持在99%以上,130080台特种设备、49797部电梯、6112公里工业压力管道、719921只气瓶“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去年以来全市特种设备零事故。

  在联合惩戒方面,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完善失信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向相关部门推送“黑名单”信息1.2万余户,对失信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700余人次。将市级初审的信用修复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用修复,让400余户失信企业重获发展机会。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采取“黑榜”公示和“蓝黄红”榜考核等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对食品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和“黑榜”公示制度,由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将应纳入食品安全区域黑榜公示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涉案产品等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或食品安全公示栏对外公示。截至目前,各区市共发布“黑榜”175期,涉及市场主体1372户,倒逼相关企业自觉对标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落实自控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在特种设备领域建立“5·25”责任清单和履责积分制度,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管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5个层级,将25条责任清单逐条分解卡实到每一层级、每个责任人员,实行“一人一清单”,照单履责、照单考核、照单问责。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履责积分”制度。将5个层级责任主体日常参加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履责情况等折算分值,将积分记入主体责任档案。根据总积分对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倒逼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对属地政府推行“蓝黄红”榜考核制度。成立了烟台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两个安全生产指挥部,分管市长担任指挥长,23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构建了以问题为靶向、以每周为节点、以三色为标识的“蓝黄红”考核机制。考核成绩前五名的区市列入“蓝榜”,后三名落入“红榜”,其他列为“黄榜”,一周落入“红榜”的,当地组织部门约谈牵头部门负责人,连续2周落入“红榜”的,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公开道歉。目前,烟台市已公布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考核“蓝黄红”榜25次。通过推行“蓝黄红”榜公示考核制度,各区市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不断压实,工作成效明显。(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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