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推广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出系列具体措施,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举措。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该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尽快推动平台网络对接,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简称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融资服务平台,横向联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有关行业系统,纵向对接地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目前茂名市已开通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茂名站),全市有11家银行机构入驻,但在该平台注册企业数量仍较少、实现融资贷款规模不大。茂名市要充分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地方已建成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快与全国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进一步在辖区银行金融机构推广使用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入驻和发布金融产品,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供给。
二、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整合利用的重要部署
制定《实施方案》重要任务是参照国家制定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归集共享地方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信用广东平台和各级融资服务平台共享,为茂名市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信息支撑,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目前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为全市约37万户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报告,通过多种方式归集信用信息约4396万条,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尚不够齐全,未能有效支持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按照《信用信息共享清单》要求共享14大类信用信息中,我市不动产、水电气费缴纳信息等反映企业经营的信息未完全实现归集共享,银行等金融机构未能有效快捷获取企业信用信息,影响对企业信用评价。下一步需要加快成立茂名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涉企信息部门责任和信息共享方式,推进各类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进一步解决涉企信息孤岛问题。要结合数字政府建设,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市级信用信息共享节点,依法依规向各级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共享信用信息。
三、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有利于加快推动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和便利度,有利于做好当前“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服务平台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挖掘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价值,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有利于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各地各部门要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依法依规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机构予以补贴等方式合理分担信用风险。要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宣传,引导经营状况良好、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注册,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