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节点拨付监管资金、商品房延期交付、疫情防控措施费纳入工程造价……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运行,近期,市住建部门推出系列务实举措,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按照去年7月起施行的《无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资金需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监管期间,对用于房屋建筑安装、区内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经一定测算后进行重点监管和优先收存,房企不能任意使用和提取。受到近期新冠疫情影响,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为此,市住建部门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政策的应用,将监管政策与企业诚信挂钩,经市政府同意,对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级和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准予跨一个节点拨付监管资金,提前释放的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材料款、建设工人工资等费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不见面办理”的渠道进行申请办理。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诚信企业使用预售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据统计,截至4月19日,全市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已受理19家开发企业、合计61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跨节点拨付申请,经估算可提前释放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约10亿元。
由于疫情影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供应出现困难,严重影响正常施工,部分计划今年交付的商品房项目,可能面临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使用的问题。为此,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当前疫情影响下商品房交付工作的通知》,明确因受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约定交付的),无法按期交付的可在原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的基础上适当顺延,并采用书面通知形式提前告知商品房买受人。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管控给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困难,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为急需交付项目的验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开发企业尽可能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
为帮助施工企业减轻防疫经济负担,市住建局还制订了《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取相关事项的通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