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010-87510563


扬州法院发布二十条“硬措施”503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10:06:54 994次浏览
分享到
扬州法院发布二十条“硬措施”503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

    近日,扬州法院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善意文明执行、依法高效执行、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深化诉源治理四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措施,为全市两级法院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具体指引。

  在善意文明执行方面,坚持申请人胜诉权益与被执行企业经营权的平等保护;强化财产保全必要性的审查,坚持“范围适当,价值相当”原则,禁止明显超范围、超标的保全;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对被保全人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采用“活封”“活扣”方式,依法支持合理的财产置换申请,促进物尽其用;符合一定条件时,法院可协调解决查封财产的转贷问题。

  此外,扬州法院系统将精准运用失信惩戒、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方法,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扬州法院正探索实行宽限期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经其书面申请并作出履行承诺后,可给予一定失信宽限期;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积极配合已执行完毕的,法院可出具证明材料向相关平台推送。

  值得一提的是,扬州法院“1+4”专项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一季度扬州两级法院已“执转破”移送案件达208件,同比上升400%。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中,扬州两级法院对进入“执转破”的企业及时退出失信名单,全市法院退出失信名单企业达503家。(来源:扬州网)

上一条:夯实信用基础,关键要靠制度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下一条:鹤壁市专项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