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科研诚信建设,江西省科技厅日前印发《江西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将构建包含科研失信信息和守信激励信息在内的科研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指标评价得分和经程序判定列入科研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相结合的加减分方式,对省内外申报、承担或参与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科学技术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咨询评审专家等自然人,以及申报、承担或参与上述科学技术活动的省内外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开展科研诚信等级评价,分A、B、C、D四类管理。A级纳入科研诚信红名单,D级纳入科研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科研诚信等级评定情况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立项、咨询评审、科技管理服务等科技活动决策的参考依据。(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