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修订了《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日至4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cechu@scjg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690324
4.传真:010-82690320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