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快速帮我们修复了信用信息,才没有影响我们招投标,太感谢了。”贵州某贸易公司财务负责人袁洁说,今年2月,公司需要开展招标投标业务,去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发现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让企业招投标、签订合同等各项经营活动均无法开展。
袁洁告诉记者,“知道是因为公司搬了新的地址没有及时变更地址信息后,我们立马提交了相关资料,工作人员也在第一时间受理,一天内就为我们办理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业务,如果因为这一差错而影响错过这次招投标,那就太遗憾了。”
同样为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方便快捷点赞的还有贵州某食品公司法人田宏杰。
“2021年11月,我去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业务时发现,公司因为门牌号不符合规定且与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在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递交了移出名录申请,当天就完成信用修复,也顺利办理了业务。”田宏杰说。
信用是企业经营之本,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获得银行贷款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慎开展失信名单管理,积极探索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累计将28.7万户企业因未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为符合移出条件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16.75万户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强化信用修复,激发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优化营商环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以柔性监管助推商事主体发展,创新建立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异机制。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容错机制,创新信用监管制度,加快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失信企业被列异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2021年10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指导意见》制定,梳理了28项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异清单,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
“对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异,是对‘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不予处罚'’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等规定的细化和明确,是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更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