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立足市情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重拳治理失信主体。会同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件涉金融领域的失信案件进行治理,敦促失信主体积极履约,修复信用。
二是制定出台信用建设文件。6月份,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盐城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市金融系统积极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形成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提升金融供给质量。
三是强化正向激励力度。鼓励金融部门对诚实守信者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对失信者及时公开曝光,构建诚实互信的银企关系,促进地方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目前,全市信保基金累计支持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158家、授信金额4.48亿元,平均每户280万元,最低利率3.75%,有效缓解了缺少资产抵质押物的企业融资难题。
四是加强信用运用。在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申请设立过程中,要求申请主体严格执行有关监管政策,积极履约,并作出信用承诺。
五是强化风险化解力度。坚持统筹兼顾、打防结合,对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对农民资金互助社、高风险地方金融机构等风险化解工作。积极开展破圈解链、化解地方企业互联互保债务风险。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充分利用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加大风险排查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力打赢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攻坚战。(来源:江苏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