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各项工作的“压舱石”和“定盘星”。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指导、全力推动各旗县区、经济开发区各类企业申报自治区诚信典型。今年以来,我市已有124家企业被列入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名单(第一批19家,第二批23家,第三批30家,第四批21家,第五批31家),占全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同时,依托“信用呼和浩特”网站、呼和浩特新闻网等平台积极宣传推介诚信企业,弘扬诚信正能量,打造诚信名片,在社会上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为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社会各界尤其是服务类、消费类的有关企业和单位可根据业务特点创新开发“信易贷”“信易租”“信易保”“信易销”“信易行”“信易游”等守信激励产品,给予诚信典型优惠和便利。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来源:呼和浩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