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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修复纳税信用 重塑企业信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3日10:23:53 91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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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修复纳税信用 重塑企业信心

   当看不见摸不着的“信用”变得越来越可量化,纳税信用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出愈加重要的作用。2022年1月1日,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将开始实施。那么,信用修复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什么?新公告与之前的纳税信用修复内容有什么区别?目前,我省纳税信用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12月初,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扩大修复范围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修复的不仅是纳税信用,更让我们重拾了市场信誉和发展信心。”12月10日,山西旭泰北方酿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石坚表示。该公司坐落在繁峙县经济技术园区,是一家集多种酒类产品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全流程企业。去年,企业因未按时纳税申报,纳税信用级别按规定被降为“C”级。今年,企业研发新产品,急需大量资金引进技术、人才,但受纳税信用级别低影响,未能享受留抵退税的税收优惠。

  繁峙县税务局“首席联络员”入企服务中,发现该企业情况符合“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填报财务报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后30日内(含30日)纠正失信行为”这一条件,可以进行信用修复。同时,根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帮助企业查找与“A”级信用级别的差距,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为企业办理379万元的留抵退税。

  山西省税务局纳服处四级调研员李嵘介绍说,早在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印发过纳税信用修复事项的公告,对19种发生频次高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明确了相应的修复条件和修复标准,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及时挽回信用损失。

  在此基础上,今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李嵘说,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对符合五种情形的企业,满足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保持6个月或12个月在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等条件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其中,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间从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起开始计算,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后再次出现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该时间需重新计算。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及失信行为的修复仍从其规定。

  优化信用服务 

  宽严相济良性互动 

  信用修复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其失信行为所对应的纳税义务后,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具体情况,将原扣减的信用分数按一定比例重新加回的过程。

  “推行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和失信主体自我纠错机制,能让企业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维护纳税信用带来的好处,有利于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自身信用。”山西省税务局纳服处处长刘伟说。

  今年6月,宁武县安旺混凝土有限公司就尝到了信用修复的甜头。当时,企业财务人员发现在线上无法正常申领发票,且发票可申领份额降低。调查核实后,发现企业存在一笔应缴未缴的税款,导致纳税信用降低,进而影响了发票申领。税务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根据修复条件“一对一”辅导企业补缴税款并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帮助企业成功申领了发票。

  安旺混凝土公司财务负责人侯二礼说:“信用修复不仅解决了发票申领问题,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还实实在在增强了企业维护好信用这张金名片的动力和决心。”

  刘伟说,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企业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信用级别的提升;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利于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开展“宽严相济”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信任度。这不仅可以给纳税人带来便利,对于发挥纳税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税务部门还开通了“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方便纳税人申请信用修复。全省税务部门已按规定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纳税人进行了信用修复。截至2021年10月末,累计受理信用修复纳税人21万余户、修复失信行为记录27万余条,其中99%以上为系统自动修复。

  提升服务质效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持续推进纳税信用建设,良好的纳税信用已经成为纳税人的重要“资产”,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

  刘伟表示,实际上,很多纳税人并非恶意违规,只因财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才导致疏漏发生。服务过程中,全省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工作,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向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税务领域信用信息,共同构建信用奖惩大格局。

  据统计,2021年,全省共有65万余户纳税人纳入信用管理,经评价,A级3.6万余户,占比6.03%,同比增长160.04%;B级和M级49万余户,占比81.52%,同比增长27.42%;C级和D级7.5万余户,占比12.45%,同比降低69.57%。数据显示,尽管受疫情影响,但全省整体参评企业纳税信用状况仍持续向好,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B级和M级企业数量稳中有升,C级和D级企业数量持续减少。

  晋中华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主营业务是混凝土销售,在今年初的纳税信用预评中被评为C级。企业法定代表人胡传东在得知纳税信用级别后,万分着急。经过企业财务主管任慧艳与榆次区税务局联系,榆次区税务局认真核实情况后,及时帮企业完善企业信息,改正申报纰漏,启动信用修复程序,最终该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修复为B级。

  “B级企业单次可领取两个月发票用量,促进了资金流动。信用级别高,吸引来更多的合作伙伴,销售收入增加了近800万元。B级纳税人信用级别失而复得让我们更加珍惜纳税信用了!”任慧艳表示纳税信用真的很重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公正监管是公平竞争的保障。从纳税信用管理的角度上看,征纳双方都应以守法诚信为准则。

  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杜飞彪表示,山西税务系统将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政策措施,规范管理、公正评价、优化服务,发挥“诚信兴商,依法纳税”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全省纳税信用的健康成长。(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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