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很多方面会受限制,如何“改过自新”,完成信用修复?怎样防止信用惩戒机制对一些失信企业“一棒子打死”?记者12月15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推进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化、协同化,简化信用修复流程,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实行信用修复标准和结果互认,加强信用修复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对于企业来说能加快信用修复效率。《通知》指出,要实现全省信用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公示同步,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对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修复,修复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共享至省市场监管局和各市信用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和全省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同步修复。
为了加强信用修复的协同协作,在省级层面,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信用修复联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相应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联合办公等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和对接沟通,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并积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诉求闭环服务模式和跨部门信用修复全程响应协同联动机制。
截至目前,安徽省累计引导和帮助6.1万家企业修复失信记录11.7万条,实现“应修复尽修复”。(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