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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全面推进“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59:32 9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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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全面推进“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建设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和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监管机制改革,着力健全信用应用机制,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数据筑基

  率先打造统一社会信用平台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实行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平台、同一目录”归集机制,2020年修订《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后,信源单位已覆盖深圳市行政单位与公用事业单位共73家,信用子目录约630个(其中涉及自然人的信用目录项有348个),归集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信用信息超过22亿条,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全覆盖,将分散在多个部门、多个业务系统的碎片信用数据有序归总。

  二是打造信用平台先行地。建设深圳信用网为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涉企信用信息,平均每年访问量约2亿次,信息查询量约1亿次,百度搜索量全国第一。2020年12月底正式上线个人公共信用报告,展示政府部门归集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信息,全市年满18周岁的深圳市民都可通过“一网三端”(信用网,i深圳App、微信、支付宝等手机端)及线下窗口的渠道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三是加强与金融征信数据交流共享。与百行征信、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7个相关机构签订信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在信用数据共享服务中小微企业贷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信用数据要素市场和交易平台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极推进深圳市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探索设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公司,承建以政府数据为主、地方性信贷数据和商业性数据为辅的统一的社会信用服务平台。

  完善信用法规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深圳市相继出台《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已完成送审稿,即将报深圳市人大审议。近年来,深圳市出台了信用数据归集、政务诚信、信用修复、联合奖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覆盖信用监管全流程的制度文件,并出台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办法以及深圳市层面的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此外,深圳市印发了加强全市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的工作方案,全力落实国务院告知承诺制改革部署。发布地方标准《公共信用信息编码规范》及《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规范》,在全国率先出台《信用服务业分类及编码规范》团体标准。

  二是充分发挥信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疫情期间,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进口冻品疫情防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方面新增疫情防控信用信息目录,做好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另一方面通过加大信用扶持力度、推行网上信用修复,延长滚动年报公示时限,开展信易贷等措施,帮扶市场主体在疫情时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信用约束规范化长效机制。组织对深圳市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进行清理规范,依法依规推动奖惩系统对接,将信用奖惩措施应用于行政许可、评优表彰、资助奖励审批等业务办理环节。

  涉企信用信息高质量应用

  全面推进信用监管机制

  深圳市场主体数量大、企业数据含金量高,在丰富信用数据资产的同时,也给企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机遇。深圳市在税务、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市70个监管领域已出台相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管理办法,或进行了分级分类评价,并将分级分类结果实际应用到各领域的监管工作中。

  据介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5个维度、63项指标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全市223万企业综合计分,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风险从低到高分为6个等级,首次在公示信息抽查中应用,按照风险等级不同,对应不同的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风险企业的问题发现率达89%,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度。构建“虚假登记企业”专项模型,实施定向抽查。推进全市联合奖惩系统建设,制定联合奖惩事项清单,依法梳理应用规则并嵌入各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自动实施联合奖惩。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活动深入用信,在开展财政性资金资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工作时,信用信息核查已作为必经环节,核查信用主体超过122万家。

  市区共建打造“信易+”生态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在深圳市政府引领信用工作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各区结合实际开展特色信用工作,制定守信激励政策,以应用为落脚点,深入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制定守信激励政策。

  深圳市医保局开展全国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福田区印发全国首个政务服务信用审批实施办法,打造深圳市信用审批示范大厅,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信用审批改革;罗湖区制定政府合同履约“星级评价”信用体系以及合同履约监管绩效指标评分标准等多项举措,填补了国内政务领域的制度空白;南山区获批全国唯一一个区县级知识产权信用体系试点;宝安区打造“一街道一亮点”的诚信示范点创建模式,成为全国首个社会信用标准化试点,在全国首推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率先推出“诚信+出租屋”工作模式,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前海持续打造信用创新策源地,建设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在全国首创实施“诚信+法院执行”;坪山区推出“信用+执法监管”块数据治理体系项目,获评“2021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大鹏新区依托山海资源开展“信易游”,创建广东省首家旅游行业诚信自律组织。

  发挥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用,大力推动信用经济发展。“信易贷”平台融资服务能力日趋增强,近一年来通过深圳各类“信易贷”平台累计信用放款1003亿元。指导深圳市信促会制定团体标准《信用服务业分类及编码规范》,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深圳市信用人才库。加大向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力度。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开通数据接口的形式,向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45家单位开放数据,接口调用7932万次。(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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