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信用办)及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将陆续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参加信用体检和信用提升活动,于12月6日前将《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盖企业公章)等资料汇总后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根据企业申请,免费为企业出具信用查询报告,并邮寄或由各县(市、区)发改委(信用办)及市各直属园区经发局送达企业。信用查询报告可在有效期内重复使用。市信用办还将邀请省市信用专家、专业人员,根据国家、省信用修复办法及《南通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指导企业信用修复,重塑企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