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神木市市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神司发〔2021〕86号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要求,我市组织了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神木市市级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文本)》予以公布。
附件链接: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参考文本)3.行政机关告知书(参考文本)4.申请人承诺书(参考文本)
神木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