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第三方平台刷单、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好评、利用伪装成真实快递的“空包”刷单……近年来,“刷单炒信”行为日益花样翻新。11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互联网“刷单炒信”专项整治情况,并发布“刷单炒信”典型案例。
“刷单炒信”形成黑灰产业
“正规平台,诚邀刷单,按条结算”“动动手指,不用工作就能赚钱”“一天最低利润数百元,月收入过万”……这样的“刷单”广告,在很多微信兼职群、朋友圈经常出现。
10月21日,泗洪县的王女士被一个微信“好友”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看到群成员晒出的刷单高额佣金后,王女士心动地下载了一款“高普”手机APP,进行刷单充值返现操作。她多次向对方提供的指定账号转账,先后转账13次,被骗56.2万元。
“刷单炒信”,是指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经营活动时,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误导消费者正常的购物选择。
近年来,“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跨地域性等特点,出现大量刷单组织和为刷单提供虚假物流信息的组织,甚至形成互联网“刷单炒信”黑灰产业。
“像这种非常轻薄的小黑袋子,一看就知道是刷单。袋子里装的一般是香袋、手机指环扣、纸巾之类不值钱的东西,单子上面备注着‘网点代签’。”在南京凤凰街道片区送快递已有5年的快递员吴勇告诉记者,“每个月总有几十单,有的是消费者本人知道的,例如帮助亲朋好友的店铺刷销量和好评;有的则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刷单,这种一般是个人信息被此前购物过的商家盗用。”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刷单炒信”典型案例中,有利用员工、亲友等熟人“自刷”的方式进行“刷单炒信”,也有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者成立公司组织刷手进行“刷单炒信”。这些第三方平台往往同时具备“刷单”组织者及平台运营者的双重身份,甚至有商家联系物流发空包,利用形式上“真实的交易”来掩盖实质上“刷单炒信”的行为,从而逃避电商平台规则的管理和监管部门的监管。
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通过“好评返现”虚构好评,也属于“刷单炒信”。扬州市江都区一饮品店为增加顾客的好评数和好评率,印制了“好评返现”宣传卡片共约1万张,随美团、饿了么外卖发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重拳整治“刷单炒信”
“刷单炒信”涉及消费者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扭曲了商品的真实评价,诱导消费者依据失真的评价消费,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2月5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互联网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办案指南》,强化了各地查办互联网新型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执法打击能力。《办案指南》的出台,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影响力十大事件”,为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了重要素材。
5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虚构交易等“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打击“刷单炒信”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介绍,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办“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182件,罚没金额1062.1万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遥遥领先,对网络不法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苏州市在查办重大案件过程中,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并锁定犯罪证据。截至10月底,苏州市查办“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115件,罚没金额711.6万元,办案量和罚没金额均在全国地级市中位居前列。
斩断“刷单炒信”利益链
“整治‘刷单炒信’行为的重点是治‘炒’,而长效监管核心则是立‘信’。”陈琪宏告诉记者,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信用监管手段,充分发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资源作用,建立“刷单炒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年内我省将制定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电商平台管理提供完整的制度框架。
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王树华认为,“刷单炒信”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合作。他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消费者等多方社会主体作用,加强对“刷单炒信”产业链条上的组织者、卖家、“刷手”的监督,通过严格追究刷单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从制度上斩断“刷单炒信”的利益链。
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夏磊表示,“刷单炒信”行为涉及商户征信评价,建议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广开举报投诉途径。此外从源头治理,合理利用平台大数据主动承担征信评价审核主体责任。
“理性下单勿冲动,按需购买不浪费。”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提醒消费者,与商家交易时一定不要脱离平台付款。如果遇到不明短信或者电话提示退款,及时和平台或商家确认,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者转账付款给不明人士。留存消费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当地投诉热线维权。(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