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归集共享服务、突出协同联动治理、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近日正式公布的《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明确了九大重点任务及其责任部门,并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
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强力组织推进实施,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大幅提升信用管理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健全完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
强化归集共享服务,发挥信用信息平台效能。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撑信用应用服务的能力和作用,构建全省同标准、多层级、全覆盖的一体化信用信息归集、数据治理、应用服务和业务管理体系,实现信用信息深度共享。强调全面加强平台基础能力建设,优化提升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功能,建设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枢纽,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效能。
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强化信用激励和约束措施,加快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主要措施包括不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快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推动信用广泛应用,构建信用新型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新模式。发挥信用信息的社会基础性作用,推进信用应用创新及应用场景拓展,形成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的新格局。山东将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机制,规范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支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拓展信用信息应用新场景,试点开展“信用+社会治理”。
规范发展信用服务,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开发信用产品,满足全社会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和行业自律,规范和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典型选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守法守信公务员队伍。
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全民共同参与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山东将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应用。
完善信用信息监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制订出台山东省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重点对虚构、篡改、违规删除信用信息、违法越权查询使用信用信息等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对于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工作内容包括,加强信用信息全过程监管,完善信用信息异议纠错机制,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打响“诚信山东”品牌。加大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力度,采取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道德支撑和信用保障。其中包括,传承齐鲁文化诚信美德,选树新时代诚信典范,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分工》还明确了规划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信用良好市场主体支持力度,鼓励各级各部门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健全通报、约谈、督导机制,高度重视国家组织开展的城市信用监测、“双公示”监测评估、“黑名单”及失信政府机构整治等工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来源: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