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10月25日报道,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今年第1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曝光了5家企业给予回扣及断供的严重失信行为。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着力点是对企业价格失信行为进行评级处置,在追责的同时还给失信企业提供了修复信用的机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瞄准医药回扣这一药品及医疗耗材价格治理的难点,靶向出击,打出失信惩戒重拳,将医药回扣列为失信行为、标记为失信污点,进一步完善了医药价格治理机制,丰富了医药价格治理手段,能够精准助力药价及医疗耗材价格挤“水分”,推进医药体制改革取得更好的落地效果。
医药回扣行为一直是医药营销环节的顽疾,不仅妨碍了公平竞争,还推高了药品和医疗耗材的价格,加重了民众就医负担。尽管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统一招标、专家谈判、以价换量、带量采购等操作为核心内容的药品或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医药价格整体呈现明显下降之势,但回扣行为仍有不少生存空间,甚至变得更加隐蔽。
在治理医药回扣惩戒方式上,刑事追责、行政处罚都是有力的手段。而进一步将药企给回扣等行为列为失信行为、记为失信污点,并启动对应的失信惩戒措施,与前述惩戒方式打出“组合拳”,便可形成多元治理、综合治理的态势,织密治理之网,提升治理的约束力、震慑力。
信誉是企业的脸面和发展基础,是企业的市场生命。失信惩戒会对企业的招投标、市场营销等产生多重限制,让企业付出必要的代价。而因为不法行为产生的失信污点以及被曝光,无疑是一种很不光彩的事,这也会成为企业一种整改的压力和动力。
当然,有些回扣行为系药企员工或代理企业所为,并不是药企直接出手,但此类回扣行为终究发生在药企的大营销链条中,也给药价注了水,暴露出药企的营销环节存有管理漏洞,把失信惩戒的板子打到药企身上并不冤。失信标记和惩戒能够倒逼药企强化健康营销理念,健全改进营销机制,规范营销全链条的管理,挤压医药回扣的运行空间。
同时,评价机制根据不同情节,将药企失信行为标记为“一般失信”“中等失信”“严重失信”三级,并对应采取不同的惩戒制约措施,彰显了失信惩戒的科学性、合理性,也符合失信惩戒比例原则,符合征信建设的规律。
上述评价制度不仅有失信惩戒内容,还给失信企业提供了修复信用的机会。企业可以采取终止相关失信行为、主动剔除产品价格虚高空间、主动退回不合理价款等方式来进行信用修复。从实践看,多数企业都采取了降低产品价格等方式来修复信用。这种机制给失信药企修复信誉提供了路径,其功能也最终指向了挤掉药品或医疗耗材价格中的水分,与失信惩戒相协调、相呼应。
对医药回扣进行失信惩戒,此举释放出强烈的信号,体现出政府以民为本持续推进医药体制改革、健全医药治理体系、提升医药治理能力的决心,也理当引发社会用向医药回扣说“不”等方式积极参与医药体制改革的共识。(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