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安徽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8月27日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链接:安徽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