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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
第三批拖欠工资“黑名单”公示
为加大对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工资,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现将16条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予以公示,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我省和全国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附件:2021年第三批拖欠工资“黑名单”.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