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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2021〕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已经七届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链接: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