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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纳税义务,要上税收“黑名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10:03:50 6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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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纳税义务,要上税收“黑名单”

    近日,天津市某食品配送企业在税务机关催缴后拒不缴纳税款200余万元,被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录入重大涉税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并对外公布,等待它的将是34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不久前,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该企业收取销售款项不入账,偷逃税款。接到举报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经营情况和业务往来进行了全面检查,最终确认该企业近2000余笔隐匿收入,查补税款总计超过200万元。然而对于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企业拒不配合。税务机关多次约谈该企业有关人员,反复宣讲税收政策,解释逃避纳税义务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催告后该企业依然置之不理。针对该企业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第四稽查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将该企业违法信息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并将该企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通过打击涉税违法失信行为,规范企业经营,保护诚信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和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今年1-8月,第四稽查局已依法依规对所辖区域内达到公布标准的150余户“黑名单”企业信息对外公布,并与多个部门协作实施联合惩戒。(0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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