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提高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方案要求清理规范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现行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和程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失信惩戒措施等进行梳理和规范,立即停止执行无法律依据的制度措施。同时,对建立目录清单、夯实法治基础、依法组织实施等提出目标要求。
方案围绕七个方面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在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范围和标准方面,提出设列严重失信名单的领域,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展。
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方面,明确行政机关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应当依据失信事实,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实行清单制管理。确保失信过惩相当,防止小过重惩。
方案特别提出,要推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所有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一口采集、充分共享”新局面。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格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收集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