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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诚信纳税 持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09:54:31 33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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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诚信纳税 持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柳州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引导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善用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有效地震慑税收违法失信行为,防范和减少了增量失信行为,让失信的纳税人寸步难行,让诚信经营的纳税人更有“获得感”。

  近日,周某经营的柳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无法正常开具、申领发票,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询问了税务人员之后,周某才得知公司由于前期未按期申报纳税,已经被列入“非正常户”。由于一直联系不上企业相关人员,税务稽查部门已经公告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两处”决定书)。依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如果企业一直不重视,超过“两处”决定书的诉讼时效以后,将会被推送至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届时,企业不仅纳税信用等级被降到D级,还将会在更多领域受到限制,影响经营活动开展。为了及时止损,恢复企业信用,周某立即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申报表,补完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核实,企业顺利恢复正常状态。

  在严厉打击涉税失信行为的同时,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信用修复机制也为符合条件的失信纳税人提供了亡羊补牢、改过自新的机会,让纳税人的企业信用“失而复得”,重新以“正常”的身份回归市场。同时,也让纳税人深刻感受到一份良好的纳税信用级别,就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其参与市场竞争、保障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武器。

  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深化运用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兼顾税收执法的刚性和税收管理的柔性,做到惩戒与教育并重,有力震慑税收违法行为。在税务检查和执行环节,向纳税人发放“黑名单”宣传资料,宣传“黑名单”制度政策,以此作为督促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强调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不利影响,提高企业对税收风险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另一方面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做好正确解读,包括公布标准、公布内容、公布方式、惩戒措施和修复措施,鼓励纳税人积极处理涉税问题,避免企业信用受损,帮助纳税人合法经营良性发展。

  “我们公司最近正在启动上市程序,要是被进入‘黑名单’的话就很有可能在上市过程中的税务资格审核受到影响,甚至失去上市资格,希望我们税务部门这边尽快帮我们结案,我们会积极配合整改,完善我们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下不为例!”广西某制药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激动地说。

  通过深挖税收违法“黑名单”在税收执法领域的应用潜力,持续宣传“黑名单”的典型案例,守信企业群体日益增加,有力地推动了税收信用体系的完善,持续营造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开展以来,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61件,其中,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54件,占比89%;新增纳入“黑名单”的走逃(失联)案件7件。(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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