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力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近日,《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巩固提升各项诚信创建工作,推动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方案要求19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等19项诚信缺失专项治理工作,实现相关专项治理涉及的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实现治理全覆盖。
方案提出要修订出台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领域系列信用管理办法,推进“南粤家政”信用体系、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要积极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突出诚信人物、优秀诚信企业宣传,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弘扬诚信正气,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要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对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并形成联合奖惩案例,行政处罚认定部门主动告知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途径及流程,引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型机制。(来源:河源晚报)